V观财报|保力新收关注函:控股股东具备按时履约补偿意愿和能力?
中新经纬7月21日电 深交所21日向保力新下发关注函,要求其对控股股东是否具备按时履约补偿的意愿和能力等作出说明。 关注函指出,前期,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就保力新控股股东常德新中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常德新中喆”)在公司重整过程中作出的业绩承诺的补偿事项向保力新发出年报问询函,保力新回函称,常德新中喆与公司破产管理人就业绩补偿范围初步达成一致,公司将抓紧聘请第三方律师就双方确认的业绩补偿范围事项发表意见,待律师出具意见后公司将聘请会计师执行审计或审阅程序,明确业绩补偿金额,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高保清称后续不排除通过给公司提供借款的方式先行支付部分业绩补偿款。截至目前,保力新及常德新中喆仍未披露业绩补偿金额及进展。 对此,关注函要求保力新补充说明公司、常德新中喆、破产管理人目前就业绩补偿金额达成的协议及进展,若目前暂未就相关事宜达成协议,补充说明争议分歧的具体情形,并充分提示风险。 并结合常德新中喆及高保清的资产情况、变现能力和流动性等,说明常德新中喆是否具备按时履约补偿的意愿和能力,并充分提示业绩补偿义务无法履行的风险。 另外,要求保力新及全体董监高补充说明就督促常德新中喆履行业绩补偿义务所采取的有效措施,是否勤勉尽责,是否充分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据早前公告,常德新中喆负责保力新重整后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常德新中喆承诺在其作为重整后公司主要股东以及公司所在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经济环境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前提下,通过包括但不限于改善生产经营、注入其他经营资产等各类方式,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合计不低于3亿元。若因常德新中喆原因导致上述承诺未实现的,其应当在公司2022年度报告披露后三个月内以现金方式向公司补足。 Wind截图 财务数据显示,2020年至2022年,保力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2.07亿元、-1.34亿元和-1.77亿元,三年合计亏损5.18亿元。 据公开资料,保力新主要生产磷酸铁锂系列锂电池、电池管理系统(BMS)、动力电池及储能电池组。公司成立于2005年4月,2010年9月上市。 二级市场方面,保力新21日收涨1.90%报1.61元/股。(中新经纬APP)【编辑:王永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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